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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消防、工商、质监携手整治消防产品
[作者:博州支队 陈开树 点击数: 录入日期:2010-7-1 19:41:55 来源:原创]

    为进一步加强博州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四项责任”(组织领导、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确保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全州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全力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州社会面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近日,博州公安局消防局、质监局、工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2010年度消防产品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人。
    专项整治行动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通过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州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动进行查处和惩治,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不法厂商,督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履行消防产品质量责任,增强全社会消防产品质量意识,有效净化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推动、改善博州消防安全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自治州成立了消防局局长为组长,工商局、质监局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工程师、质监局质量监督科科长、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队长等执法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口岸分别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全州辖区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为突破口,细化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执法分工,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全面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和目标明确。一是突出了整治的重点:整治消防产品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产品;重点检查消防产品生产单位、灭火器维修单位、消防产品相对集中的营销区域及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在建建设工程。二是明确了整治内容:1、假冒他人名义生产消防产品的行为;2、超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许可范围生产消防产品的行为;3、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消防产品的行为;4、销售或使用的消防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规定、产业政策的行为;5、销售或使用的消防产品外观标识、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等与强制性认证、型式认可、强制检验结果不一致或关键项不合格的行为;6、销售或使用无消防产品身份证标志的行为。三是强化了整治任务指标: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县(市)、口岸消防、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切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和违法责任人,其中博乐市至少办理2起消防产品联合执法案件,精河、温泉、阿拉山口至少1起消防产品联合执法案件。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根据此次整治要求,各县(市)、口岸将与当地主流媒体密切联系,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博尔塔拉报》、博州电视台、博州政府网、农五师电视台、762电台等博州主流媒体将及时公布消防产品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信息,曝光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在全州宣传普及消防产品常识,充分调动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自觉投入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审核人:博州支队防火处处长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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