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点击数: 录入日期:2010-5-13 15:05:00 来源:] |
据统计,2010年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413起(指统计月,不含放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5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08.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150%外,火灾起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25.2%、100%和27.4%。期间,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546起,出动554起,出动各类消防车1197辆次,出动官兵6277人次,其中扑救火灾391起,抢险救援99起,反恐排爆1起,社会救助、公务执勤43起,共抢救被困人员114人,疏散人员531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9519万元。另外,4月份,全区发生放火火灾7起,直接财产损失0.5万元,过火面积 155平方米,受灾5户。
一、全疆80%的地(州、市)火灾起数下降,60%以上的地(州、市)直接财产损失下降
从4月份全疆各地火灾起数看,除吐鲁番、克州、和田三地州起数上升外,其余12地(州、市)火灾起数分别下降,占全疆地州市的80%,其中降幅较大的地州有克拉玛依、下降84.6%,石河子、下降63.6%,伊犁、下降52.4%,和田、下降41.7%。从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看,乌鲁木齐、克拉玛依、昌吉、博州、阿克苏、克州、喀什、伊犁、阿勒泰、石河子10地(州、市)下降,平均降幅为63.4%;吐鲁番、哈密、巴州、和田、塔城5地(州)损失上升,分别上升484.1%、246.8%、388.7%、214.9%和742.8%。
二、居(村)民住宅火灾四项指数全部上升,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三项指数下降
4月份,全区居(村)民住宅共发生火灾154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8.9万元,同比去年,四项指数全面上升,分别上升12.4%、100%、100%和9.3%。全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37起,直接财产损失6.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30.2%、100%和68.8%;同比去年,今年学校、邮电通信、交通枢纽站、公共娱乐等场所未发生火灾。
三、城市市区、县城集镇火灾起数、财产损失下降,农村火灾死伤人数上升
4月份,全区城市发生火灾57起,直接财产损失2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27.3%、100%和55.1%;县城集镇发生火灾55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死亡人数上升100%外,火灾起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4.1%、100%和8.5%。农村发生火灾177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65.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火灾起数下降24.7%外,死亡、受伤、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100%、200%和55.9%。
四、第二、三产业火灾指数明显下降,第一产业火灾起数、财产损失上升
4月份,全区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社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共发生火灾65起,直接财产损失52.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5%、300%和14.8%。采矿业、制造业等第二产业发生火灾13起,直接财产损失2.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31.6%和77.7%。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发生火灾80起,财产损失14.3万元,同比去年,两项数字分别上升50.9%和101.7%。
五、企业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上升,私营企业火灾占较大比重
4月份,全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等各类企业共发生火灾119起,直接财产损失3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8.5%和62.2%。其中,个体私营企业发生火灾109起,直接财产损失28万元,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占火灾总数的28.8%和25.8%,同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7.6%和67.2%。
六、12时至22时火灾多发,亡人火灾均发生在夜间
从4月份火灾24小时分布情况来看,12时至22时火灾多发,这一时段全区共发生火灾260起,占总数63%。其中,12时至14时发生火灾59起、占总数的14.3%,14时至16时发生火灾57起、占总数的13.8%,16时至18时发生火灾64起、占总数的15.5%,18时至22时发生火灾80起、占总数的19.4%。从发生火灾亡人时间分布看,4月份,亡人火灾均发生在夜间,时间分布在0时至6时,0时至2时,发生火灾22起,死亡2人,平均每11起火灾死亡1人;2时至4时发生火灾32起,死亡2人,平均每16起火灾死亡1人;4时至6时发生火灾19起,死亡1人。
七、电气线路短路、油锅起火、烟道过热窜火、飞火、乱扔烟头等引发火灾较多
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4月份,因电气线路短路、油锅起火、烟道过热窜火、飞火、乱扔烟头火柴、小孩玩火、遗留火种等引发火灾187起,占总数的45.3%。除此之外,因焊割、烘烤、熬炼、机械设故障等引发火灾19起,占总数的4.6%,外来火源引发火灾21起,占总数的5.1%。
2010年1至4月份全区火灾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0年1至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1654起(指统计月,不含放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24人,受伤12人,直接财产损失95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火灾起数下降1.7%外,死亡、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三项指数分别上升60%、100%和73.7%。期间,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2125起,出动2145起,出动各类消防车4742辆次,出动官兵23959人次,其中扑救火灾1554起,抢险救援310起,反恐排爆1起,社会救助、公务执勤197起,其他出动83起,共抢救被困人员417人,疏散人员1774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16872万元。另外,1至4月份,全区发生放火火灾23起,直接财产损失10.4万元,过火面积 1064平方米,受灾14户。
一、全疆60%地州市火灾起数下降,多集中于南疆各地州;70%以上地州市财产损失上升
从全疆火灾分布情况看,1至4月份,克拉玛依、吐鲁番、昌吉、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伊犁等9地(州、市)火灾起数下降,分别下降66%、25%、12.9%、9%、15.8%、7.1%、14.2%、8.6%和16.8%,乌鲁木齐、哈密、博州、塔城、阿勒泰、石河子等6地(州、市)火灾起数上升,平均上升幅度为38.9%。从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看,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博州、巴州、克州、喀什、和田、塔城、阿勒泰、石河子等11地(州、市)损失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地州为哈密、博州、塔城、阿勒泰,平均升幅为334.5%,其中克州上升幅度最大,上升28倍;克拉玛依、 昌吉、阿克苏、伊犁损失下降,分别下降64.3%、54%、50%和39.3%。
二、居(村)民住宅火灾四项指数居高不下,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亡人主要集中在学校、宾馆饭店和商业场所
1至4月份,全区居(村)民住宅共发生火灾613起,死亡17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88.2万元,同比去年,四项指数分别上升18.6%、41.7%、200%和34.8%。全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192起,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12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直接财产损失下降8.5%外,火灾起数、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上升1.1%、50%和300%,亡人场所主要集中在学校、宾馆饭店和商业场所。
三、城市火灾亡人数占较大比重,农村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得到控制
1至4月份,全区城市发生火灾835起,死亡11人,受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479.8万元,分别占总数的50.5%、45.8%、50%和50.5%;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上升1.7%、450%、500%和91.1%;县城集镇发生火灾260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6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受伤人数下降33.3%外,火灾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分别上升10.6%、33.3%和105.6%。农村发生火灾450起,死亡9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44.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呈“两降一升一平”,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4.6%和1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54.4%,受伤人数持平。
四、第三产业火灾占行业类别较大比重,第一、二产业火灾指数持续上升
1至4月份,全区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社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共发生火灾335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537.6万元,四项指数分别占行业类别火灾总数的53%、80%、100%和74.3%;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受伤人数下降33.3%外, 火灾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分别上升92.5%、100%和136.6%。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等第二产业发生火灾66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27.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三项指数分别上升53.5%、100%和140.1%。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发生火灾231起,财产损失58.6万元,同比去年,两项数字分别上升131%和57.8%。
五、国有集体、私有制经济火灾四项指数上升
1至4月份,全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等各类企业共发生火灾480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58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上升60%、100%、200%和98.9%。其中,国有经济发生火灾22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200.4万元;集体经济发生火灾21起,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1.4万元;私有经济发生火灾437起,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371.6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26.4%、12.5%和39.6%。
六、12时至22时火灾多发
从1至4月份火灾24小时分布情况看,12时至22时火灾多发,这一时段全区共发生火灾940起,占总数56.8%。其中,12时至14时发生火灾171起、占总数的10.3%,14时至16时发生火灾213起、占总数的12.9%,16时至18时发生火灾192起,占总数的11.6%,18时至20时发生火灾197起,占总数的11.9%,20时至22时发生火灾167起,占总数的10.1%。
七、电器、生活用火不慎、玩火引发火灾最多
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1至4月份,因电气线路故障、烘烤不慎、余火复燃、燃气炉具故障及使用不当、烟道过热窜火、玩火等原因引发火灾1207起,占总数的73%。除此之外,生产作业引发火灾80起,占4.8%,吸烟引起火灾各99起、占6%,其他原因引起火灾214起、占12.9%,原因不明及正在调查的火灾32起、占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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