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总队秘书处 李朝旭 点击数: 录入日期:2009-2-13 21:29:34 来源:] |
据统计,2009年1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325起(指统计月,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5人,直接财产损失62.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三项数字分别下降36.8%、50%和99.8%。期间,全区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416次,出动车辆927辆次,出动官兵4777人次,其中扑救火灾314起,抢险救援64起,社会救助、公务执勤各12起,共抢救被困人员82人,疏散人员167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1106万元。 一、全区13个地州火灾起数、12个地州直接财产损失下降 从各地发生火灾起数上看,除石河子、和田火灾起数同比上升外,全区有13个地州火灾起数有所下降,平均降幅为42.2%。其中昌吉、克拉玛依、吐鲁番、阿勒泰等地(州、市)降幅超过了60%;乌鲁木齐、伊犁、巴州死亡人数下降,分别下降66.7%、100%、100%,喀什地区死亡人数上升了300%;除喀什、阿克苏、塔城地区火灾损失同比上升外,全区有12个地(州、市)火灾损失下降,平均降幅为70%。其中乌鲁木齐、克州、博州、伊犁、昌吉、哈密、吐鲁番、阿勒泰等地(州、市)降幅超过70%。 二、元旦、春节期间火灾形势稳定并大幅下降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部局有关文件的部署要求,全警动员、周密部署,强化一线执勤备战,扎实开展了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我区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据统计,元旦期间(1月1日至3日),全区共发生火灾29起,直接财产损失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9.3%,死亡人数下降100%,财产损失下降99.9%。春节期间(1月25日至31日),全区共发生火灾127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8.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34.9%,死亡人数下降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9.2%。 三、居(村)民住宅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下降,死亡人数上升;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全面下降 1月份,全区居(村)民住宅共发生火灾115起,死亡4人,直接财产损失10.8万元,分别占总数的35.4%、80%和17.2%,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24.8%,死亡人数上升100%,财产损失下降15%。全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42起,直接财产损失1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两项数字分别下降52.8%和99.9%。 四、城市、县城集镇火灾全面下降,农村火灾死亡人数上升 1月份,全区城市发生火灾185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34.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三项数字分别下降37.3%、75%和99.9%;县城集镇发生火灾5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37.5%,死亡人数持平,财产损失下降59.1%。农村发生火灾71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33%,死亡人数上升100%,损失下降55.1%。 五、村民、居民住宅火灾为亡人火灾多发场所 1月份,全区共发生亡人火灾3起,死亡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从亡人火灾发生场所分析,村民、居民住宅火灾共造成4人死亡,占总数的80%;从死亡人员年龄段分析,未成年人和老人共3人,占总数的60%;从死者生前受教育程度分析,3人受过初等教育,占60%,2人未受教育(包括学龄前儿童),占40%。 六、第三产业火灾占行业火灾总数的七成 1月份,全区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社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共发生火灾35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1.2万元,分别占行业火灾总数的71.4%、100%和61.5%。与去年同期相比,三项数字分别下降40.7%、83.3%和99.9%。第二产业发生火灾8起,直接财产损失6.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6.3%和36.3%。第一产业发生火灾6起,财产损失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2.2%和5.5%。 七、企业火灾全面下降,个体私营企业火灾占较大比重 1月份,全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等各类企业共发生火灾52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23.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1.6%、80%和99.9%。其中,个体私营企业发生火灾4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20.5万元,分别占企业火灾总数的76.9%、100%和88.7%。同比,分别下降32.2%、80%和99.9%。 八、单层和多层建筑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直接财产损失上升 1月份,发生在单层和多层建筑的火灾共111起,死亡4人,直接财产损失22万元,分别占建筑物火灾总数的92.5%、100%和76.7%,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和亡人数分别下降44.2%和66.7%,财产损失上升15.2%。另外,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起,直接财产损失6.4万元;地下建筑火灾6起,财产损失0.2万元。 九、14时至22时为火灾多发时段 从火灾发生的24小时分布情况看,14时至22时火灾多发,这一时段全区共发生火灾148起,占总数45.5%。其中,14至16时发生火灾40起、占总数的12.3%,16至18时发生火灾35起、占总数的10.8%,18至20时发生火灾40起、占总数的12.3%,20至22时发生火灾33起、占总数的10.2%。 十、用火不慎和电气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用火不慎和电气引起的火灾最多,共172起,占总数的52.9%。其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102起,占总数的31.4%;电气引起火灾70起,占21.5%。除这两种直接原因外,玩火引起火灾28起、占8.6%,生产作业不慎和吸烟引起火灾各18起、占5.5%,其他原因引起火灾53起、占16.3%,原因不明及正在调查的火灾29起、占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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