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3日,鄯善县公安局消防科消防监督员检查中发现鄯善县商贸中心一楼豪华灯具店销售的中山市古镇红宝石电器厂生产的XDD8818响当当应急照明灯、XDD8828—L响当当疏散指示标志灯,无消防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和型式产品认证证书,根据GA588-2005《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标准要求,产品的市场准入检查不合格,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对鄯善县豪华灯具店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鄯善县公安局消防科依据《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鄯善县豪华灯具店没收应急照明灯1件、疏散指示标志灯2个、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2件,并处罚款800元的处罚。该案于2008年3月24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