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8日17时20分,北京市房山公安消防支队良乡中队接到调度室抢险救援调度,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39号南50米处天然气发生泄露事故,良乡消防队迅速出动,5分钟到达事故现场,到场后,指挥员发现现场情况十分严重,泄露处气体喷出四、五米高的白气,距现场100米以外都能听到泄漏气体发出"嗞嗞"的声音,中队指挥员一边组织出两支水枪稀释气体,一边将情况向支队汇报,支队立赴赶到现场,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抢险工作,由公安机关协助划出警戒线,命令中队指挥员再加一支水枪进行稀释气体,利用现场的一座消火栓和一个存水100吨的消防水池进行供水,由于用水量较大,调长辛店中队两台大型水罐车和房山中队两台水车到现场增援。
随后,房山区区季书记聂玉藻、区长祁红、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崔鹏、市消防局、房山公安分局、房山消防支队、安监局、环保局、人武部、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卫生局、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陆续赶到,先后到达现场,并立即启动房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现场总指挥部,指挥抢险救援工作。总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由市燃气集团为主要负责抢修和技术指导;消防支队对泄露的天然气进行喷水稀释;交通支队对京石高速路长阳到闫村段、王三路到拱辰大街实行交通管制;公安分局维持现场秩序、协助属地疏散现场群众、并对事故责任展开调查;市环保局、市保监测中心对现场进行污染状况监测,随时通报数据,区燃气公司对现场天然气浓度及危险状况进行实行监测,市燃气集团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关闭气阀,到23时54分泄露被止住,整个过程历时六个多小时。
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通过这次事故检验了房山消防支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领导指挥得当,战士不怕严寒,奋勇争先,区委、区政府领导给予了很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