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改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安居北路119号,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邮编:830000
电子邮箱:xjxfzdfgc@163.com
联系电话:0991-4688326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改草案)条文对照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6月20日